中塔边界争议的历史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西汉时期,为了维护丝绸之路的畅通,汉武帝在公元前60年设立了西域都护府,统治了包括帕米尔高原在内的西域地区。此后,历代中国政府都对西域地区保持了有效的管辖和控制,直到清朝末年。
清朝末年,沙俄趁清政府衰落之机,采取了“分而治之”的策略,先后与英国、阿富汗等国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将帕米尔高原的大部分领土划归自己,只留给中国一小部分。这些条约没有经过中国政府的同意,也没有得到中国人民的认可,是沙俄侵略中国领土的证据。
1917年,沙俄发生十月革命,苏联成立。苏联继承了沙俄的领土,包括帕米尔高原。苏联在这一地区实行了严格的管制,禁止中国人进入。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对外宣布,中塔边界问题是沙俄侵略时期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必须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但由于苏联的阻挠,中塔边界谈判一直没有取得进展。
1991年,苏联解体后,塔吉克斯坦独立。中国政府立即承认了塔吉克斯坦的独立,并与其建立了外交关系。中国政府同时提出了解决中塔边界问题的建议,即在尊重历史事实的基础上,以公正、合理、互谅互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实现互利共赢的目标。
中塔边界争议的地理范围主要包括帕米尔高原的北部和东部,以及瓦罕走廊的一部分,总计约28000平方公里。这些地区都是中国历史上的固有领土,也是中国人民的心头肉。那么,为什么中国在谈判中只收回了1158平方公里的土地,而放弃了其余的领土呢?
中国在谈判中的主要考虑有以下几个方面:
历史和现实的因素。中国在谈判中始终坚持历史事实和国际法的立场,即中塔边界问题是沙俄侵略时期留下的历史遗留问题,侵占领土的不是苏联,更不是塔吉克斯坦。因此,只能用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
在协商过程中,中国充分考虑了塔国落后、弱小的现实因素,以及“一带一路”的战略布局,做出了实质性的让步。中国不仅放弃了大部分的领土要求,还向塔国提供了经济援助和技术支持,帮助塔国改善民生和发展经济。中国的这种大国风范和国际责任感,赢得了塔国和国际社会的广泛赞誉。
遵循国际法的因素。中国在谈判中坚持遵循国际法的原则,即任何领土争端都应由涉及争端的各国主体在平等、尊重的基础上用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在原则性的基础上,中国又兼顾灵活性,充分尊重塔国人民意愿,充分考虑双方将作为长期战略伙伴的关系,做出实质让步,最终圆满解决争议问题。中国的这种和平外交和合作共赢的理念,展示了中国的开放包容和自信自强的精神。
保障国家安全的因素。中国在谈判中也考虑了国家安全的因素,即保障中塔边界的稳定和安全,防止外部势力的干扰和渗透,维护本地区的和平与发展。中国在谈判中提出了一些安全合作的措施,如加强边境巡逻、打击恐怖主义、防止毒品走私等,得到了塔方的积极响应和支持。中国的这种安全合作和共同发展的目标,增进了中塔两国的友好关系和互信互利的合作。
经过多年的友好协商,中塔边界谈判于2002年达成了最终协议,中国收回了1158平方公里的土地,中塔边界问题得到了彻底、圆满的解决。这一协议是中塔两国政府和人民的共同意志的体现,也是中塔两国友好合作的里程碑。这一协议不仅为中塔两国的边境地区带来了和平与繁荣,也为本地区的和平与发展做出了贡献。
中塔边界谈判的成功,是中国外交的一个典范,也是中国对世界的一个贡献。它体现了中国的大国风范和国际责任感,展示了中国的和平外交和合作共赢的理念,增进了中国与周边国家的友好关系和互信互利的合作,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有益的经验和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