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东航MU5735飞行事故中涉及的保险主要包括飞机保险和航空意外险等。
飞机保险的保险责任主要为三部分:
一是机身一切险,保险人负责赔偿航空器在飞行或滑行阶段以及在地面停放时,由于意外造成飞机及其附件的意外损失或损坏(包括飞机失踪)费用;二是第三者责任;三是乘客法定责任,并附加机组人员责任。
航意险是保险公司为航空旅客专门设计的商业险种。
航意险包括单次航意险,往往与机票一起购买,仅保障单次航班,保费在20-30元不等,保额在20万-40万元不等。
还有长期航意险,保障时间可覆盖几天至一年不等的所有航班,保费100元左右,但保额高达几百万元甚至几千万元。
对于国内航线,2006年发布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显示,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因发生在民用航空器上或者在旅客上下民用航空器过程中的事件,造成旅客人身伤亡的,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