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rt1 什么是公租房、保租房?
公共租赁住房针对的是阶段性居住困难的上海市青年职工、引进人才和来沪务工人员等常住人口,租赁关系比较稳定,累计享受年限不超过6年。
保障性租赁住房针对的是在上海市合法就业的新市民、青年人等住房困难的租房人群,租赁价格在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九折以下,年增幅不高于5%。
Part2 公租房、保租房申请条件有何不同?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申请黄浦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主申请人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一)具有本区常住户口且已与本市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二)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且已与本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三)持有有效期内《上海市居住证》且已与本区就业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或工作合同,并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
申请黄浦区区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的单身申请人或申请家庭全体成员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市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具体的面积核算方式参照《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二)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其他类型保障性住房政策。
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个人/家庭为单位申请黄浦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需同时满足以下基本准入条件:
1、本市合法就业(需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聘用协议、录用通知、自主创业的工商登记)等证明合法就业的资料);
2、申请个人/家庭在浦西7个中心城区(徐汇、黄浦、静安、普陀、长宁、虹口、杨浦)、浦东新区(外环以内)无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