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未成年犯罪,我国司法机关更多的是关注行为人,而并非行为人的行为本身,更多的是关注未成年回归社会,恢复正常生活状态,而不是对犯罪行为本身的报应和制裁。所有教育和保护始终贯穿未成年犯罪案件中。
对未成年犯罪我国主要实行的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提到挽救犯罪的未成年,就不得不说到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记录,是指国家专门机关对未成年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应当封存的未成
年人犯罪记录,包括侦查、起诉、审判及刑事执行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未成年人犯罪或者涉嫌
犯罪的全部案卷材料与电子档案信息。
一、哪些未成年犯罪记录需要封存?
1、根据我国(《高法解释》第581条)规定,犯罪时不满18周岁,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记录,应当封存。
2、需要注意的是,犯罪记录封存需要同时满足两个条件:首先,犯罪时不满18周岁(注意此处的年龄以犯罪时而不是审判时的年龄为准)。其次,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或免予刑事处罚
二、犯罪记录封存封存的是哪些内容?
1、对未成年不予刑事处罚、不追究刑事责任、不起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记录,以及对涉罪未成年人进行社会调查、帮教考察、心理疏导、司法救助等工作的记录,按照规定的内容和程序进行封存。
2、对在年满18周岁前后实施数个行为,构成一罪或者一并处理的数罪,主要犯罪行为是在年满18岁周岁前实施的,被判处或者决定执行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以及免予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应当对全案依法予以封存
3、未成年人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宣告无罪的案件,应当对涉罪记录予以封存;但未成年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不予封存或者解除封存的,经人民法院同意,可以不予封存或者解除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对于犯罪记录被封存的未成年人,在入伍、就业时免除犯罪记录的报告义务。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因涉嫌再次犯罪接受司法机关调查时,应当主动、如实地供述其犯罪记录情况,不得回避、隐瞒。
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申请为其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的,受理单位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
③对司法机关为办理案件、开展重新犯罪预防工作需要申请查询的,封存机关可以依法允许
其查阅、摘抄、复制相关案卷材料和电子信息。
三、何种情况下会解除犯罪记录封存?
对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封存机关应当对其犯罪记录解除封存:1、在未成年时实施新的犯罪,且新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
2、发现未成年时实施的漏罪,且漏罪与封存记录之罪数罪并罚后被决定执行刑罚超过5年有期徒刑的;
3、经审判监督程序改判5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被封存犯罪记录的未成年人,成年后又故意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在裁判文书中载明其之前的犯罪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