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来讲讲什么是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指根据国家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安排建设的住宅。由国家统一下达计划,用地一般实行行政划拨的方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出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按保本微利的原则确定。是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商品住宅。
经济适用房5年内不能获得完全产权,如果在购买房屋5年内离婚,根据《经济适用房管理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条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所以在此种情况下,对购买不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不予分割,等到取得完全产权时,再行分割。
如果购买的经济适用房已满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即夫妻对财产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需要夫妻双方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取得该房完全产权之后,再由评估机构按照市场价评估该房的价值,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分割此经济适用房。取得产权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相应的房屋价值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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