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通常所说的两院院士,主要是指中国科学院的院士和中国工程院的院士,院士是一个学术荣誉称号,而且是终身的荣誉称号。院士去世后,荣誉称号也就随之消失,重新补录新的院士。
院士不是由个人申请,而是由现任的院士或是有关学术团体推荐,学部主席团可根据学科发展需要设立候选人特别推荐小组,有效候选人由学部主席团审定。各学部常务委员会组织院士对有效候选人进行评审和初选,产生初步候选人和终选候选人建议人选,由院士大会选举产生。
目前我国的院士都是著名的专家和学者,也就是在专业技术职称方面,至少都是正高级职称的人。我国的正高级职称分为一到四级四个岗位,能被推荐为院士的人选,除了在所在的领域作出突出的学术贡献以外,其岗位级别至少是一级或是二级。目前二级教授在高校数量不少,但要成为院士的只是凤毛麟角。
院士基本上都是终生为国家服务,比如袁隆平院士在去世之前,都还在辛勤工作,现在我们看到的钟南山院士虽然已经80多岁高龄了,但还在坚持上班。像钟南山院士一样,还在工作岗位上奋斗的院士不是少数。
有人说院士在世时,享受的副部级待遇,对于这种说法,我没有找到正式的文件依据,估计这方面的文件会有,但不属于公开发布的文件。但从政治待遇来讲,院士享受副部级的政治待遇是存在的;经济待遇上,院士的待遇要远远高于副部级干部;生活待遇上,院士的办公住房、用车、医疗保健等也是比较完善的;工作待遇上,院士配备有专门的工作班子,每个院士都有一个工作团队。
由于院士为国家作出了重大贡献,院士的待遇是非常高的,这从各个地方争抢院士的条件中,就可以看出院士是各地争抢的香饽饽。由于院士是终身服务,所以不存在院士退休一说,即使个别院士因为身体条件的限制,退休了,但还是院士,还是属于单位的正式编制。
凡是人都会面临生老病死的问题,院士也是人,院士在生前受到国人的尊敬和爱戴,去世以后院士也是活在大众的心里。由于现在公务员不能评选为院士,所以绝大多数院士都是事业单位的编制,比如高校、医院、科研院所等,也有少部分人的院士是来自于企业,特别是很多大型的中央企业、军工企业等。
院士去世以后,就像我们普通人去世了一样,其家属都会享受的相应的遗属待遇,只不过院士是在职人员,去世后的丧葬事情,基本上都是由所在单位负责办理,接受社会各界的悼念,所有费用是由国家承担,不存在还要领取丧葬补助金的问题。
当然家属也会享受一次性的抚恤金待遇,这个标准是没有变化的。比如院士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就要按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抚恤金标准支付抚恤金,是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就要按照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标准支付抚恤金。如果属于军队的院士,就要按照规定的标准计发。但由于院士不是公务员编制,这是不能按照公务员的标准发放抚恤金的。
院士去世后的抚恤金标准,按照按照人社部发(2008)42号文件,即《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办法的通知》精神来执行,也就是院士本人去世前20个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来执行。
当然由于院士去世前不是退休人员,而是在职人员,院士在职时的工资是比较高的,所以20个月的抚恤金标准也是比较高的,这不是普通人能够比比拟的。
按照规定,院士去世以后,以前享受单位安排的工作住房,工作用车,相关的补贴津贴将会停止发放,其家属不能再享受原来的工作住房,工作用车等。当然这种情形大多数不存在,院士生前已经为家里买好了住房,院士家属的住房,车子等都不是问题。
综上所述,院士作为一个比较特殊的群体,也会像普通人一样面临生老病死。院士在去世以后,其家属也会根据相关的规定,享受的相关的遗属待遇,包括丧葬补助金和一次抚恤金等都会享受到,这是不需要我们这些普通人去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