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是工伤保险待遇的具体体现,具体的赔偿项目标准和数额每个省份的规定都不尽相同,跟受伤职工的年龄,性别,月工资,伤情,伤残等级,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等诸多因素相关,其中影响最大的就是伤残等级。每个级别对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均不相同,不少人认为工伤赔偿数额计算比较麻烦,其实不然。每个级别的赔偿标准在《工伤保险条例》都有相应的规定,但大家更应该查找的是自己工伤事故发生的省份或直辖市,自治区等发布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和相应赔偿项目对应的地方规定。根据工伤等级对各赔偿项目针对性地找出相关规定,绝大多工伤的数赔偿数额都能计算出了。小编就五至十级工伤赔偿项目和相关依据整理供参考。
一、医疗费
绝大多数伤者会被用人单位送到指定医院医治,无需过问。自己前往医院救治的,一定记得保留治疗资料,特别是医院盖章的伤情诊断证明和费用发票,根据发票金额列举该项费用。特别提醒:一定不要拿着治疗伤情的费用发票去报销医保。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这个费用按天算,只算伤者的,陪护的家属不计算。每个地方的标准都不一样,相差也比较大。比如湖南2021年前是10元/天,2022年调整到20元/天。广东省2022年6月13日以后的住院伙食补助费70元/天。法律依据:XX省工伤职工住院治疗工伤伙食补助费标准
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
个人自行垫付医药费,需要去外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产生的交通费和食宿费。用人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的,需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未参保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XX省工伤职工住院伙食补助费和异地就医交通、食宿费支付标准
四、康复治疗费
主要指工伤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心理康复和伤残部位功能恢复等内容,其核心是医疗康复和职业康复所产生的费用。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同样需要保留治疗资料和费用发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
五、辅助器具费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特别注意:辅助器具一般应当限于辅助日常生活及生产劳动之必需,并采用国内市场的普及型产品,选择其他型号产品,费用高出普及型部分,由个人自付。法律依据:XX省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目录
六、停工留薪期工资
工伤停工留薪期,即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休养期间,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根据职工伤情出具的休养证明。需要注意的是,多处受伤以分类目录中时间最长的为基准。法律依据:XX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
七、护理费
1、 治疗期间的护理费 。当地同类护工工资标准或护理者本人工资标准,再或者统筹地区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
2、 评定伤残等级后的护理费。该项目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一至四级伤残)
八、“三金”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这三个项目的金额是工伤赔偿中数额最大的。特别提醒:这三项赔偿标准,有些地方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工伤职工一定要参考在工伤事故发生当年,最新施行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九、伤残津贴
这个项目在伤残等级五至十级伤残中,只有五级和六级能够享有。每个地方的发放标准也不尽相同。具体参考各地发布的(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该津贴按月领取,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十、其他费
1、 劳动能力鉴定费。工伤职工垫付的,由用人单位承担。
2、 对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不服申请重新鉴定的,重新鉴定后结果高于原结论的,用人单位承担,鉴定结果不变的,工伤职工承担。
3、 营养费 医疗机构根据伤情有具体建议,可以出具医疗机构报告,保留发票提起请求,不一定会获得支持。
4、 律师费,仅深圳市的工伤职工可以提起。
十、个人工资
上述工伤赔偿项目中,有不少是按个人月工资为基数计算的,一般以受伤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含加班费)。月工资高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平均工资300%的,按平均工资300%计算。低于上年度统筹地区平均工资的,按60%计算。无法计算月工资的,按上年度统筹地区平均工资计算。
五至十级工伤,根据上述工伤赔偿项目和法律依据,基本上都能根据自己的实际计算出相对的赔偿数额。部分有疑虑的,可以花少量的费用去咨询律师等专业人士,只要“三金”、伤残津贴等大项赔偿数额不差,工伤赔偿项目都列齐,并全部按规定计算,不论是仲裁还是诉讼,都是可以省下律师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