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生活常识

物业管理合同是什么?一起来看看吧

北京司法源人

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专业标准的相关要求,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事项,包括房屋建筑本体和附属设施的维护,公共设施设备的运行与维护,公共场地、公共区域的清洁、消杀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园林绿化养护等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物业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住宅面积:

物业类型:住宅、办公

第二条 合同时间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 1 年,自2024年1月 日至 202 年12月31日,甲方每年年底进行的满意度调查中,满意度结果达到75%以上,本合同可考虑续签。

第三条 物业服务内容

1、绿化

(1)包括甲方小区内所有公共绿地、花木、绿篱、建筑小品的养护、管理。

(2)配合甲方组织实施的更换树木、草坪、绿篱等工程。

(3)费用包含:绿化养护所需的人工费用,设备工具折旧费,施肥除虫药剂材料费,单次2棵(树径25厘米以内)树以内移栽、补种、砍伐费用,单次10平米(含)以内的绿篱、草皮、花木移栽所有费用。

2、保洁

(1)1#、2#、3#、4#等楼内公共区域和地下室,包含墙面、地面、天花板灯具、风口、消防栓、灭火器、玻窗(3米以下)、门和闭门器、标识牌、电器开关、楼梯地面、扶手等。

(2)办公楼公共区域,包含墙面、地面、天花板、灯具、风口、消防栓、灭火器、烟桶、玻窗、门和闭门器、标识牌、电器开关、楼梯地面、扶手等。

(3)楼外公共场所,包含地面、灯具、标识牌、垃圾桶、栏杆、沙井沟渠、绿化带、景观水系、电动门、岗亭、雨棚、旗杆、污水井和雨水井盖等。

(4)雨水井、过井、污水井清掏。

(5)夏季防洪、定期灭蚊蝇鼠虫等。

(6)冬季清扫道路、人行道积雪。

(7)生活垃圾清运(小区内设垃圾存放点)日产日清。

(8)所有建筑物屋面的清理。

费用承担:完成上述工作的所有费用。

3、维修

(1)上下水、雨水管、公共门窗、公共玻璃、化粪池、雨水井、污水井、过井、自行车棚、屋面、道路、健身器具、桌椅、霓虹灯、宣传栏、各种公共灯具、垃圾桶等设施的定期检查、小修,保证正常运行。

(2)甲方指定的临时任务:成本在500元以内的任务,(如发放通知、协助甲方进行入户调查统计、搬运小批量物品、配合小区施工队等)。

(3)费用承担:属于住宅楼住户专有部分内的设备维修、安装等,材料费由住户承担(住户可自购材料),乙方提供无偿安装服务(不含马桶、浴盆、吊灯等大型设备);公共区域和场所的设施单次单件200元以上的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4、消防

(1)消防设施和消防安全的日常检查,消防预案制定、消防知识培训等。

(2)费用承担:灭火器的维护费用。

5、节日布置

(1)“五一”、“十一”期间小区内绿植和花卉摆放、管理。

(2)按甲方要求春节期间小区内布置彩灯。

(3)彩灯、绿植、花卉等购买,以及人工等其他费用由物业承担。

第四条 人员岗位数量

小区物业服务团队表

序号

岗位

人数

备注

1

项目经理

1


2

客户服务员

1


3

工程维修部

2


4

安保部

2


5

绿化部

1


6

保洁部

3

含垃圾分类

7

库房管理

1


8

炊事员

1


合计

12


第五条 甲方权利义务

(一)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和标准,督促、检查、验收乙方的保障服务过程和结果,检查核实乙方工作人员配置、在岗情况、持证情况、考勤等。

(二)甲方有权对乙方工作人员进行现场管理,提出更换和调整不合适的人员。调整期限为一周之内到位,乙方要积极配合并达到甲方满意。

(三)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给甲方造成的经济和声誉损失进行经济补偿和提出警告,并发出整改通知书或要求更换不合格人员。

(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的能源(水、电)、必要的物业服务用房和宿舍。

(五)若甲方需要乙方提供合同范围外的物业服务,甲方应另行支付费用。

(六)甲方有权对乙方不合理的作业程序提出意见,乙方应积极配合。

(七)乙方须在甲方提供《整改单》的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

(八)甲方不得占用、损坏乙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或改变其使用功能。

(九)支持并协助乙方依法所进行的物业管理和经营活动。

(十)甲方业主装饰装修时,必须办理装修手续,并遵守物业在房屋装饰装修方面的管理规定。

(十一)甲方业主依据本协议向乙方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

第六条 乙方权利义务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本合同的规定,制订物业的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不得损害甲方和住户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二)制止违反本物业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

(三)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及其他费用;遵照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有关规定,按物业管理的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深度,测算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并向甲方提供测算依据。

(四)有权聘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承担机电设备维修养护、清洁卫生、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等专项服务,但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五)接受甲方的监督、指导。

(六)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和场地,并不得擅自改变其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改扩建完善配套项目,应当报甲方和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七)建立物业管理档案和住户档案,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档案管理制度。

(八)按照甲方需求和本物业管理区域特点,组织社区文化活动,开展便民服务工作。

(九)遵守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制定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防范应急预案,主要包括火灾紧急处理预案、跑水和漏水应急处理预案、突发性自然灾害(台风、暴雨)应急预案等。

(十)提前将房屋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和限期条件书面告知甲方业主,并与甲方订立《房屋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十一)本合同终止时,甲方管理单位不再续聘乙方的,或者因甲方管理单位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动终止的,乙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在合同终止七日内向甲方管理单位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移交物业相关资料和住户相关资料,并配合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接管。

(十二)乙方不得以物业服务中的债权债务纠纷未解决、阶段工作未完成等为由拒绝退出。

第七条 物业服务费用

(一)服务费用

1、物业服务费:该服务项目的费用依据各住户的购房建筑面积和阁楼面积,每平方米收 元,详见附件7《物业收费明表》。

2、小型工程维修 万元(含)以内的由乙方实施,经甲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按合同结算。

(二)费用结算

小区各住户按照合同附表价格由物业公司收费,开具交费收据。需要开具正规发票时税金另行计算。

(三)交纳费用时间

每年 月 日前交纳下一年度的物业服务费。

第八条 其他有偿服务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一)车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务费:按市物价部门批准的《停车场(库)车辆收费标准》收取;

1.大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 元/辆/月(大写: );

2.小型机动车位地面停车位: 元/辆/月(大写: );

3.露天停车场临时停放机动车收费标准:(第一小时不收费)

小型车: 元(大写: )/ 小时、大型车: 元(大写: )/ 小时。

(二)为满足住户需要提供的各项有偿服务价格另议,见《住户手册》的附件《有偿服务价目表》。

(三)符合相关法规、政策的其他有偿服务费用。

第九条 代收代缴费用(此项费用不属于物业服务费用,收费标准执行政府规定,并根据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如受有关部门或单位的委托,乙方可提供水费、电费、燃气费等费用的代收代缴服务。

(一)公共楼道灯电费(含楼宇对讲): 元/度(大写: ),由本单元全体业主均摊;

(二)生活垃圾清运费: 元/户/年(大写: );

(三)有线电视收视费: 元/户/月(大写: );

(四)自来水: 元/吨(大写: );

(五)燃气: 元/立方米(大写: );

(六)交费时间:按月/年交纳。

第十条公共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一)按照市政府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规定,各产权人在其购买房屋时,须按购房款 %的比例缴纳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

(二)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使用和管理按政府有关文件执行。

(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敷使用时,经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业主委员会研究决定,按建筑面积比例向产权人续筹。

(四)产权人在出售、转让、抵押或馈赠其单元时,所缴交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不予退还,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

第十一条 合同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不能达到规定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造成不能达到服务标准或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给子甲方相应补偿。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以下情形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物业管理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3、因维修养护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住户,暂时停水、停电、停止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

4、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运行障碍造成损失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由乙方承担责任的情形。

(四)甲方业主违反本合同,不按本合同约定的收费标准和时间交纳有关费用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业主补交,并从逾期之日起每日加收应缴费用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第十一条 其他协商事项

(一)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订更改或补充,以书面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如果出现补充的内容与本合同有不符的,应以补充协议为准。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并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本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附件1:《小区维修承包协议书》。

2、附件2:《日常保洁承包协议书》。

3、附件3:《消防工作承包协议书》。

4、附件4:《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清运承包协议书》。

5、附件5:《绿化养护承包协议书》。

6、附件6:《 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

7、附件7:《 院住房面积和物业收费明细表》。

(五)甲方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用房、停车位和仓库。

(六)物业管理区域内甲方所有的停车场(库)等共建配套设施和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的收益分成,由甲、乙双方另行约定。

(七)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八)本合同壹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开户银行

账 号:

合同订立地点:

附件1:

小区维修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做好小区内的维修工作,确保院内居民水、电、气等设备的正常使用,经双方协商,自愿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内容

小区内的住户维修、供水、供电附属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和管理等。

二、承包任务

(一)甲方水、电、气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维修和管理,确保正常运行等。

(二)甲方小区内的屋面、外立面墙、地下室、门窗、玻璃、雨水管等的维护、维修和修补等。

(三)甲方院内公共设施的正常运行、维护、维修和更换等。

(四)乙方如需停水、停电、停暖、停气时,应报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

三、经费承担范围

(一)小区内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设施、构筑物、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小修,单次单项材料费用500元(含)以下的维修项目由乙方承担,其余费用由甲方承担;

(二)对住户自用部位及设备的维修和其他特约服务,由住户按实际发生的费用计付;其水表、燃气表、控开、上下水管线(不含水龙头)和暖气管线所需材料由甲方负责;住户自购材料,乙方安装维修时不收费,包括下水道疏通。

四、双方权利、义务及监督措施

(一)甲方

1、根据乙方工作需要,提供有关小区资料,供维修使用。

2、为乙方进行维修提供方便,协助乙方做好维修管理工作。

3、拟制、上报年度小区维修工作计划,对乙方的维修管理工作给予监督、指导。

4、甲方小区内所有维修、改(扩)建及小型新建项目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乙方施工。

5、对乙方所承包小区内维修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征求住户的意见,因乙方维修管理不当造成损失,视责任大小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二)乙方

1、保证甲方小区内的水、电、气等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用(含公用部位及住户室内)。

2、严格执行各项维修技术、标准要求。

3、对甲方小区内公共场所的设施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在维修过程中,应保持场地整洁、安全、不扰民。

5、因维修、管理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听取甲方和用户的意见,改进工作方法,提高服务质量,按协议要求完成维修工作。

7、及时维修甲方单位或住户的报修问题,并要求15分钟内到达维修现场。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有效期与《树村路甲一号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简称:原合同)一致。

2、本协议未做特别约定的,均适用原合同。

附件2:

日常保洁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乙方为甲方小区提供日常保洁服务,保洁范围包括:

1、小区垃圾清运;

2、小区道路清扫;

3、小区内楼道、扶手等保洁;住宅楼、配楼二层公共场所保洁;

4、公共场所的健身器材、椅凳长廊等设备的保洁;

5、夏季打药灭蚊蝇、鼠类等;

6、冬季清扫积雪。

二、人员安排

乙方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保洁岗位,聘用保洁人员。

三、双方的责任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义务:

1、对乙方的清扫保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尊重乙方工作人员和劳动成果,教育本区人员遵守卫生制度和社会公德,共同维护室内外卫生;

3、如遇乙方工作人员有不良行为等,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纪人员提出处理意见,如造成损失有权视情况提出索赔;

4、建筑物及室内外设施破旧、损坏(属大中修范围内)应及时维修或更换;

5、按协议约定时间,如期支付乙方清洁服务费。

(二)乙方的责任义务:

1、乙方负责提供公共场所日常消耗品,包括:掃把、拖把、抹布、水桶、垃圾桶(甲方帮助到社区和街道申请)、洁厕剂、香球、桶刷、垃圾袋、铁锹、蚊蝇用药、保洁车、垃圾清运(不含建筑及大件垃圾)等。注:清运建筑装修垃圾和大件垃圾产生费用另行计算。

2、安排清扫保洁人员,为甲方提供小区公共区域及楼域日常清扫保洁任务,保证清扫保洁质量;

3、乙方的保洁人员统一着装,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尊重甲方及甲方客户人员;

4、爱护甲方各项设施,节约用水、电,如因乙方人员失误造成设施损坏,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对甲方小区内保洁范围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6、乙方不得妨碍甲方的正常工作。

7、提供办公用房的垃圾袋。

四、本附件为原合同的一部分,与原合同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

附件3:

消防工作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搞好小区的消防工作,保证消防设备齐全、完整、良好,经双方协商,甲方将小区的消防工作承包给乙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范围

甲方将院内所有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管理工作承包给乙方(数量、位置、新旧程度见附表)。

二、承包任务

1、乙方应经常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2、(每年9月份)定期对小区内配置的灭火器进行维护、更换。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乙方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的消防资料,供乙方使用。

2、为乙方做好消防设备管理工作提供方便。

3、对乙方的工作实行监督,并按承包协议进行检查。

4、院内如遇消防演练或新增消防设备,经费由甲方支付。

5、对乙方反映的消防设施、设备安全隐患,维修不及时造成经济、人员损失的,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经常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整无缺,并保持卫生清洁。

2、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3、按规定位置摆放院内所配置的消防器材。

4、教育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乙方工作人员在承包期间出现的伤亡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负责。

5、认真做好消防设备管理工作,为消防设施、设备的安全提供保障,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6、本协议期内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消防设备损坏,给甲方造成经济、人员损失的,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有效期与《 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简称:原合同)一致。本协议未做特别约定的,均适用原合同。

附件4:

有关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清运之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搞好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清挖、清运工作,确保其干净、畅通,经双方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协议。

一、承包范围

甲方院内所有化粪池、污水井、污水管道、雨水井和下水管道(外到市政主管网,内至住户)的清理、清运。

二、承包任务

(一)乙方在承包期间,保持化粪池、污水井、雨水井和下水管道畅通,做到不堵塞、不外溢、不留隐患。化粪池应经常清理,特殊情况,随叫随到。

(二)化粪池每月至少清掏两次,污水井每两个月清掏一次,管网每半年疏通一次。

(三)雨水沉淀池每季度清挖一次,管网每年疏通一次。

(四)住户至管网间管道出现堵塞时,及时疏通。

三、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与义务

1、根据乙方的工作需要,提供有关的管道资料,供乙方使用。

2、为乙方提供工作方便。

3、对乙方的工作实行监督,并根据承包协议进行检查。

(二)乙方权利与义务

1、及时清运、清理化粪池及污水管道、雨水井、雨水管道,保证雨、污水排放畅通无阻。

2、乙方在清运工作中,应保持场地的卫生清洁,途经道路无污迹、保证雨、污水排放畅通无阻。

3、严禁将抽出的粪便倒入小区内地下管道。

4、工作人员要遵守小区规章制度,服从门卫管理。

5、定期向甲方征询意见,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6、乙方应按照有限空间作业规范开展作业,在承包期间内因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负责。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有效期与《 号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简称:原合同)一致。本协议未做特别约定的,均适用原合同。

附件5:

绿化养护承包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绿化养护工程项目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养护项目相关情况

1、养护地点:

2、养护面积: ㎡。

二、养护职责

1、承包养护期限内,乙方应按照园林绿化养护操作规程及园林绿化养护质量标准,合理组织,精心养护,保质保量完成养护管理任务。

2、绿化设施及主要养护内容

(1)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2)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以上,新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3)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4)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5)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园林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6)抗旱、抗台、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3、对本协议养护项目实施养护管理所用的一切劳动力、肥料、农药、设备和服务由乙方自行组织,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4、草坪的寿命比较短暂,易生病菌造成大面积死亡,而且每隔十五天左右就要修剪一次,一般三至五年就得全部更换。就上述原因我公司想利用养护期用一种新型地被植物宿根花卉逐步替代草坪,宿根地被植物的档次比草坪高很多。这种新型的地被植物更提高了小区的绿化档次。

5、承包期限内,对于因正常及自然灾害造成的死亡苗木,乙方应当及时补齐或修复,所需费用由甲方根据相关合同承担。

三、考核验收

甲方每月可以不定期采取检查的办法,对乙方养护质量进行考核验收。

四、其他事项

 本协议有效期与《 号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简称:原合同)一致。本协议未做特别约定的,均适用原合同。

附件6:

院车辆管理办法(修订稿)

为规范小区机动车的安全行驶与停放,合理解决车辆意外受损等问题,维护良好的生活环境和管理秩序,确保全体住户和车辆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北京市物业管理规定,参照相关小区的管理办法,结合小区执行2022年《 号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的实际情况,经临时物管会研究,同意修改完善 院车辆管理办法(试行)。该办法(修订稿)已在小区楼门长参加的住户代表群和各位住户参加的物业管理群征求意见和公示通过,现正式颁发执行。

  一、车辆通行管理

小区营门安装智能管理系统,实行车辆进出智能化管理。有固定停车位和临时停车位的车辆,在物业公司报备车型、车号牌和驾驶证等资料后,统一纳入智能系统。这些车辆进出小区,门禁系统自动识别抬杆放行。

1.已购买和租用固定车位的用户,由物业公司按售(租)停车位的数量,办理住户车辆纳入智能系统。即:一个固定停车位原则上只办理一辆车的自动识别抬杆放行。

2.对目前没有固定停车位,又需要长期在院内停放的车辆,由物业公司办理临时停车位的车辆进出手续,收取管理费600元/年。一个临时停车位原则上只办理一辆车的自动识别抬杆放行。

3.对来小区探亲且不长期停留的车辆,由小区保安值班员手动控制抬杆放行。

4.对临时需要进入小区的车辆,须联系住户确认同意后,登记车辆和驾驶员相关信息后准予进入。

5. 小区禁止车位出租(出借)给非小区住户或非亲属子女使用。对租房户的车辆禁止驶入小区。

6. 对个别住户有固定停车位,因为限号等特殊原因,需要增加一个进出小区的车辆,住户要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报临时物管会审核同意后,可以纳入门禁系统,实现自动识别抬杆放行。

二、车辆行驶管理

1.进入小区车辆,通过大门闸道时,实行一车一杆,逐一进出,不得尾随前车冲卡。必须遵守道路交通标识,按指示路线行驶。

2.车辆在小区内行驶,禁止鸣喇叭;夜间行驶禁止使用远光灯;小区所有道路禁止试刹车、练习驾驶和车辆大修等。

3.进出小区车辆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5公里。驾驶人员应谨慎驾驶,禁止超车,会车时主动避让,减速慢行,礼让行人,禁止使用喇叭催促行人或大声催促行人等。

三、车辆停放管理

1.本小区停车位共设置为三种:地下固定车位、地上固定车位和地上临时车位。固定停车位标有编号,供售(租)者使用;临时停车位暂无标识,供无固定车位的车辆和临时外来车辆使用。

2.进入小区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固定停车位或临时停车位内。未经保安值班员或固定车位住户同意,任何车辆不得私自占用他人固定车位,不得阻碍行人和其他车辆通行。小区内住户的固定车位,其他人不得停放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或堆放物品。

3.进入小区车辆,应保持道路和停车位的清洁,避免油渍等污染。禁止使用小区公共水源清洗车辆。用自家水洗车时,应及时清理洗车道路上的污染物。

4.车辆在小区内停放时,须带走重要文件、现金等贵重物品,锁好车门,以免发生丢失。

5.停放在小区内的车辆,临时占用他人车位时,必须留有联系电话,置放于前风挡玻璃可见处,保证及时联系,方便挪动车辆。

四、车辆违规管理

1.对不服从物业公司和保安值班人员劝阻,多次违规停车或行驶的车辆,要给予警告和通报。

2.因停车或违规行驶,造成小区公共设施、草坪和道路等损坏的,由车主照价赔偿。

3.对在小区内超速行驶、鸣喇叭、使用远光灯、练习驾驶车辆等行为,保安值班员应及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时,将违规车辆的车牌号及违规情节,向物业管理部门和临时物管会报备,并对该车驾驶员提出警告或限制该车进入小区。

五、车辆安全管理

1.鉴于小区院内很难避免野猫、野狗、黄鼠狼、老鼠等野生动物对车辆的各种划痕、撕咬和损伤,考虑到近几年各位住户售(租)的停车位都没有收取安全保险费和管理费,明确小区物业公司、临时物管会和局基础办等单位不负责相关赔赏事项。

2.小区物业公司要严格落实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加强小区车辆行驶、车辆停放和地下车库的安全管理,努力采取有效措施,规范小区宠物的管理,减少野生动物的影响。因野生动物对小区车辆造成的各种划痕、撕咬和损伤,建议相关住户通过办理车辆保险等方式解决。

3.根据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法规,有下列行为者报请公安机关部门处理,物业公司应协助提供相关监控录像:

(1)车辆在小区行驶中或停车时发生意外,造成人员受伤、车辆或其他财物损坏,且双方协商无果的。

(2)发生故意损坏或盗窃他人车辆和财物等行为,且双方协商无果的。

(3)车辆使用人不服从保安值班员劝阻和解释,企图强行闯入闯出小区的。故意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大门口或通道上堵塞交通的。


物业管理委员会

主任: 副主任:

202 年 月 日

附件7:

院(小区)住房面积和物业收费明细表

最新文章

热门推荐

大腰子是哪个部位?烤腰子“补肾壮阳”?是男人,就没有不在乎“那方面”的

男人的字典里,最怕出现几个字:那方面不行。怎么让“那方面”特别行?补肾壮阳呗,恐怕是个男人都听说过,烧烤界混得贼好的大腰子,江湖地位稳到韭菜都得让三分。看到有些男士羞涩一笑,小乐就

沥青沾到衣服上怎么洗掉?怎么样才能洗掉

在装修的时候,我们都会使用到沥青,因为是装修的材料,所以我们对于它的了解甚少。以至于我们在使用的过程中就会很容易出现一些问题,所以一定要了解好它的使用方法。如果在生活中,沥青沾到衣

下葬有什么讲究?丧葬出殡习俗知多少?

丧葬习俗大致有九项内容,按照顺序依次为:1、指路:亲人离世,需要有家族长者为逝者举行相关指路仪式。这个过程中,主要是为逝者亡灵指路,也就是逝者亡灵死后去的方向。举行该项活动,让逝者

西汉首都是长安,对吗?东汉首都是洛阳,对吗?

公元前202年,西汉高祖刘邦得了天下以后,效仿周朝定都在洛阳,而且打算长久待下去。一个叫娄敬的刘邦老乡,建议刘邦迁都关中(见《史记.卷九十九.刘敬叔孙通列传第三十九》),众大臣多为

高山族的传统节日有什么?中华民族——高山族

高山族是中国台湾地区南岛语系各族群的一个统称,主要居住在中国台湾省,少数散居在福建、浙江省等沿海地区。高山族聚居地区主要在台湾中部山区、东部纵谷平原和兰屿岛上,有自己独特的文化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