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低保对象认定
1、大病
(1)病的种类:癌症、白血病、肿瘤等重大疾病
(2)一个年度内累计自付医药费用≥20000元(2万以上)
2、重残
(1)一级残疾(有证)
(2)二级残疾(有证)
(3)精神三级和智力三级(有证)
3、三类户
(1)边缘易致贫户
(2)脱贫不稳定户
(3)突发严重困难户
二、低保评定流程 (村评议--镇审核--县审批)
1、村委会评议
(1)由申请人向村委会递交低保申请(书面材料)。
(2)提供申请低保的相关佐证资料。
(3)由村三委会成员及村民代表召开评议大会
2、乡镇审核
(1)各片长和所属村的驻村干部会同入户核实,申请低保人所提供的资料。
(2)核实完毕后,报经镇党委会研判,然后出红头文件上报至县级民政部门,待审批。
3、县民政局审批
(1)经大数据平台比对核查,申请低保人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中无任何违反低保政策的记录。
(2)由县民政局统一出批复红头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