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是没有自动离婚的形式的。
协议离婚是指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是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结婚证丢失后的离婚办理
曾经办理过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的,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补发结婚证。
补领结婚证以后,如果双方能对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可以到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不能就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只能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如果另一方不配合去补领结婚证,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关系证明,然后到人民法院诉讼离婚。
根据《中央人民政府法制委员会关于经法院判决离婚的当事人应否履行登记手续问题的解答》经法院判决的离婚其判决书即具有离婚证书之效,当事人得不再向登记机关登记和领取离婚证。
经调解离婚的案件,调解书生效同时,由承办案件庭室出具《离婚证明书》;经判决离婚的案件在判决生效后,当事人凭本人身份证及生效裁判文书向法院提出申请,经核实后出具《离婚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