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l2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八五”计划的建议》,提出了今后十年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任务和方针政策。1991年3月,第七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的报告》。以1992年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和中共十四大为标志,“八五”时期中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
“八五”计划期间取得的最大成就是提前五年完成了到2000年实现国民生产总值比1980年翻两番的战略目标。1995年中国的国民生产总值达到57600亿元,扣除物价因素,是1980年的4.3倍,提前完成了“翻两番”的任务。这是一个了不起的成就,在中国经济发展史上是一个重要的里程碑。
在整个“八五”计划期间,中国经济年均增长速度达11%左右,比“七五”时期的年均增长高出近4个百分点,经济波动不到5个百分点。到“八五”结束时,在中国执行的8个五年计划中,“八五”计划是中国历次五年计划中增长最快、波动最小的一个五年计划。
“八五”期间,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以分税制为核心的新财政体制,以增值税为主体的新税制已经基本建立并正常运行。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初步分开,汇率顺利并轨,新的宏观经济调控框架初步建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明显增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格局已经形成。
对外开放总体格局基本形成。对外开放的范围和规模进一步扩大,形成了由沿海到内地、由一般加工工业到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的总体开放格局。以上海浦东为龙头的长江地区的开发开放,成为“八五”期间对外开放区域布局的一项重要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