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会有这样的疑问,我在工作中产生的发明创造如果申请专利其专利权究竟是属于我还是属于公司?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职务发明的概念。所谓的职务发明是指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创造具有两种情形:
第一种,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而产生的发明创造。当然,这里的发明创造一定是跟工作相关的,比如张三工程师的本质工作是负责热水器的生产,他在工作中产生了与热水器相关的发明创造就属于职务发明。但如果张三工程师某天突发奇想,突然想到了汽车方面的改进,那么则不属于第一种情形。
第二种,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这里指的是利用单位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比如,张三工程师利用公司的实验室完成了某实验,该实验产生了一种新型材料,这种新型材料则属于张三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以上均是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才能成立,如果有约定则依照约定。
希望大家在以后的工作中能正确区分职务发明创造和非职务发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