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共济制度改革是目前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
反对的声音(或意见建议)也是集中在两方面,一是抱怨划入个人账户里的钱变少了;二是新的门诊统筹程序设计不够便民,报销比例和额度较低。
医保在全国来说,以市级层面统筹为主,所以各地的门诊共济制度设计不尽一致,主要内容不外乎在上述两个方面。
既然改革,前期都因地制宜经过充分调研精算得出了规则机制,长期来看,医保制度得以稳健运行,参保人员尤其是老年人和患病者将得到更大保障;短时间内,有人认为利益受损,其实是混淆了“保险”和“工资”、“福利”的概念,医疗保险是制度安排,其本质是基于大数法则的“抱团取暖”。
因为统筹区不一样,所以报销政策有差异。以山西为例,门诊费用统筹报销有起付标准(报销门槛费)、不同的报销比例、不同的年度报销限额三类设定。又根据在职和退休设计了倾斜退休人员的差异化报销比例和限额标准。具体如下:
1、起付标准:参保职工在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医疗机构、二类收费价格医疗机构、一类收费价格医疗机构就诊,门诊统筹起付标准分别为30元/次、50元/次、80元/次。
2、年度支付限额: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在职职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800元、退休职工2000元。支付限额不结转、不累加到次年度。
3、支付比例:在一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50%,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55%;在二类收费价格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55%,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60%;在三类收费价格及以下收费类别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费用,在职职工统筹基金支付60%,退休职工统筹基金支付65%。
举例说明:李某为退休人员,在省人民医院就诊,本次门诊总共花费1000元,且这些费用都属于医保报销合规费用, 那么他需要支付起付线80元,剩下的920元按照55%的比例纳入报销,即可报销费用506元,个人支付494元。
统筹地区不一样,各地的报销体验会有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