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二胎政策全面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家庭都在准备生二胎,尤其是对于男方父母来说,对于二胎更是迫不及待,如果一胎是女孩,那么二胎更是必须的。
计划生育,目的是为了控制人口的过快增长,然而,对于不是属于计划内二胎以上的生育,还是要受到一定的罚款的,必须按照规定缴纳社会抚养费。超过计划生育的规定生育孩子的,会对超生人征收一定的社会抚养费。
社会抚养费,是指为调节自然资源的利用和保护环境,适当补偿政府的公共社会事业投入的经费,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生育子女的公民征收的费用。现在我们通过案例来看看。
2012年,李某和何某结婚,2013年,两人生育了一个女儿,后来,随着国家全面放开了二胎政策,两人又生了一个女儿。得到这个消息后,男方父母都不是特别高兴。
因为他们一直想要一个男孩,但是已经二胎了,还是女孩。过了一段时间后,媳妇也感觉很为难,之后在母亲和丈夫的一再催促下,两人决定再生一个儿子。
丈夫赶紧将消息告诉了父母,父母都非常高兴,不久后,李某顺利怀孕了,随着肚子一天天大起来,邻居们也都议论纷纷,说要交罚款了。最终,两人确实被举报并且进行了罚款。
所以说,超生三胎还是需要罚款的。现在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各地超生罚款标准,大致上有以下6种:
1.非法收养子女和非婚生育的,依子女数量按违法多生育子女的标准征收;
2.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3.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二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4.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其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
5.流动人口缴纳的社会抚养费用标准按照孩子的出生地征收标准进行征收;如果流动人口生育当地计生委未及时发现的,由首先发现的地区的计生省委部门按照当地标准进行征收;当事人只用在异地缴纳社会抚养费即可,重复征收的可拒绝执行。
6.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但是未达到生育间隔时间或者再生年龄的,每提前一年将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40%征收费用,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按照一年计算。
当然,缴纳费用也是有一定时限的。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如果是家庭条件困难者,可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而当事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抚养费的,自欠缴之日起每月加收欠缴社会抚养费的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仍不缴纳的,由作出征收决定的计划生育行政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