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其实并没有实行过一夫多妻制,准确地说乃是一夫一妻多妾制。古代只有明媒正娶的妻子才是正房,而妾的地位低于正妻。
妻子生的孩子称为“嫡子”,是家产的继承者,而在帝王家,则是储君的候选人。而妾的孩子则为“庶出”,其地位无法与嫡子相比。
在古代只要有一定地位、家产的人,都会纳妾。除了满足人欲外,传宗接代也是重要因素。比如有的人正妻无后,为了继承香火,都会通过纳妾来实现。
这种观念在古代根深蒂固,比如明末清初很多士大夫都折服于利玛窦、汤若望等耶稣会士宣讲的福音,但都只是仰慕天主教,而没有受洗入教。一个根本原因就是,天主教的教规持守一夫一妻制,严禁纳妾,从而让不少文人敬而远之。
近代以来,随着西风东渐,尤其是基督教文明的伦理观影响日益增大,一夫一妻制被不少知识分子、革命家所认同。民国建立后,为了与国际接轨,融入现代文明。
国家颁布了《临时约法》明确规定一夫一妻制,纳妾制度从法律上被废除。可有些军阀、富商仍然无视法律,继续纳妾的传统。像著名“青帮大佬”杜月笙、四川军阀杨森等等都娶了好几个小老婆。而颇具传奇的“哈儿司令”范绍增更是拥有40多位妻妾。
新中国成立后,颁布的第一部法律就是《婚姻法》,旨在保障广大妇女的合法权益。法律明确了一夫一妻制度,将纳妾视为非法。犯有重婚罪的人,则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虽然当前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明确了一夫一妻制,但仍有五十多个国家允许一夫多妻制的存在。比如非洲目前有54个国家,但却有26个承认多妻制的合法性。这跟他们持守古老的部落传统有很大关系。
肯尼亚有位叫阿森特斯·阿库库的男人,据当地媒体报道,他一生结过130次婚,并离婚80多次。他总共生育了200多个孩子。这个数字别说在当代,即使中国历史上著名的中山靖王刘胜也望尘莫及。
可是肯尼亚认为这是部落传统文化,需要得到尊重和保护。如此疯狂的举动,非但没有负上法律责任,还得到了人们的普遍认可。
而有的国家承认一夫多妻制,则跟宗教信仰有很大关系。比如某部著名宗教典籍上记载:“你们可以择你们爱悦的女子,各娶两妻、三妻、四妻。如果你们恐怕不能公平待遇她们,那么,你们只可以各娶一妻,或以你们的女奴为满足。这是更近于公平的。”
因此,除了土耳其、哈萨克斯坦等少数以这种宗教为主导的国家禁止一夫多妻外,其他信奉这种宗教的国家(沙特、伊朗、埃及等),基本都认定了一夫多妻制的合法性。
只是男子最多只能娶四个妻子,并要“公平”地对待她们。此外,印度、马来西亚等国则遵循灵活性,原则上执行一夫一妻,但却在法律上允许这种宗教信徒一夫多妻。
而有的国家,法律上明令禁止多妻制。但国内有些新兴宗教团体却将暗中实行一夫多妻制,这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美国犹他州的摩门教。
摩门教全称“耶稣基督后期圣徒教会”,在19世纪由约瑟·斯密创立。斯密自称从天使那里获得《摩门经》(鬼才相信),建立了在正统基督教会看来是异端的组织。
摩门教在伦理上最大特点就是实行一夫多妻制,他们宣称这是上帝“新立下的永恒誓约”,信徒只有多娶老婆,才能“不断繁衍并为世界添补人丁”。某些极端者甚至认为只有娶多个妻子的信徒才能进入天堂。
由于摩门教徒很多怪诞的举动,他们始终被美国主流社会所排斥。到了19世纪末,为了所居住的犹他州可以加入联邦,伍德拉夫主教发布宣言,禁止了一夫多妻的教义。由此让犹他州在1896年正式成为美国的一员。
可有些极端的信徒并不买账,他们从主流摩门教分离出来,建立了“摩门教原教旨主义组织”(FLDS)。可他们因为无法得到社会的认可,于是在犹他州与亚利桑那州之间居住了下来,继续实行着一夫多妻制。
本世纪初,这个团体因为沃伦·杰夫斯主教而为世人而熟知。据说此人有70个妻子,并与多位未成年少女有染。于是他被联邦调查局通缉,为当年的十大要犯之一。2007年,杰夫斯因两起性侵案件被认定有罪,并处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至终身监禁。